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5-2020年)导言
2004年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41.8%,到2020年将在55-60 %之间,我国将由以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社会转变为城镇人口占多数的城市型社会。未来十五年,城镇化将面
临重大转折,资源能源紧缺压力加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求日益迫切,城乡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更加突出,为了实现健康城镇化的目标,迫切需要对未来十五年的全国城镇空间发展提出科学对策,实现空间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人居环境建设目标。 为了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的方针,切实做好全国的人口、资源和环境保护工作,建设节约型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迫切需要根据我国城镇化所处的历史阶段,以及当前和今后一段历史时期里工业化、城
镇化和城镇建设所面临的主要矛盾,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化和城镇建设方针,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 按照《城市规划法》的要求,建设部作为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责任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在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的同时,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体现城乡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和公共服务职能,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提出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的不同要求,指导各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总体规划,协调跨区域的发展,并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实现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的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