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月7日)晚上8点左右,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在扬州氾水服务区内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轿车没有悬挂号牌,于是上前盘查。
现场,该车驾驶员出具了临时号牌,却没有出具自己的驾驶证。他告诉民警忘记带驾驶证,民警随后通过警务通查询,发现该驾驶员的驾驶证早在2009年就因扣分达12分却没有参加学习被注销了,他一直以为“自己的驾驶证只是没年审,有空去处理一下就可以了”,谁知,这一拖,就是十年。
当民警告知他“涉嫌无证驾驶,需要扣留机动车”时,他却说“今天情况特殊”,他的儿子明天结婚,需要赶回去参加婚礼,请求民警“能不能迟几天来处理?”
民警在对情况进行进一步了解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扣留了这辆车,并告知驾驶员,15天内来大队处理。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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